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各類就學優待減免及就學貸款申請作業,配合註冊繳費截 止日109年2月07日,欲辦理減免的同學請於規定期限內申請。
主 旨: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各類就學優待減免及就學貸款申請作業,配合註冊繳費截 止日109年2月07日,欲辦理減免的同學請於規定期限內申請。 說 明: 一、身障生及身障子女、原住民、軍公教遺族、現役軍人子女申請作業即日 起至109年02月07日(五)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 二、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申請之學生,請先向政 府單位申請民國109年(全年)證明正本後,再辦理108-2就學優待減免,109 年1月2日起至109年02月07日 (五)截止,以郵戳為憑,欲辦理的同學請於期限內申請。 三、申請就學優待的同學,請完成學雜費減免更單後再繳納餘額費用。如先繳納 原註冊費再辦理就優減免,溢繳的費用無法即時退還,須待開學核算後才會 進行退款。 四、請務必先辦理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更單再辦理就學貸款,如未符規定,須至 臺灣銀行辦理更正。 五、各類就優減免申請表與切結書,同學亦可從課外組網站 →就學優待→申請表 格自行下載。 六、各類減免身分應繳資料一覽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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