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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1-2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,收件至3/6(一)截止

一、本次助學金請領月份為112年1月至7月(應屆畢業生申領至6月),依「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」辦理。

 

二、符合資格要申請之學生,請於112年3月6日止,填寫「台灣首府大學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要點」中附件一及附件二並附上相關佐證資料,於上班時間繳交至課外活動組辦公室(致宏樓TC112),逾期恕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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