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「108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」案,請查照。

說   明:
 一、相關文號:108年12月20日移署移字第10801443151號及109年2月12日移署移字第10900216981號(諒達)。
 二、上函略以,為持續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,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各類技術
   士技能檢定,培養一技之長,穩健家庭生活,特研訂旨揭計畫,惠請貴校協助轉知並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
   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。
 三、本計畫報名時間自109年2月25日起至同年3月27日止,報名方式如下:
  (一)申請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、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
    寒學生助學金者,需由「目前就讀之學校」依限於「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以下簡稱本
    系統,網址: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線上申報,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
    、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(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)。另前揭學校如為「首
    次」申請,則需先以「1080144315」公文文號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,始得登入申請,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
    登入系統申請。
  (二)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,需由「申請者」依限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,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
    編之申請表、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(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)。另申請者
    如為「首次」申請,則需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,始得登入申請,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。
 四、另本系統於2月25日至3月27日受理報名作業,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,請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程序,如尚有
   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,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,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,洽詢下列專案人員及系統廠商
   :
  (一)報名作業諮詢專線:(02)23889393分機2604、2605、2606、2548、2549及2579。
  (二)系統操作服務專線:(04)23265200分機270、553。554及560。
 五、檢附本計畫1份。
0323.pdf 141.26KByte 下載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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