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學 務 處 通 告
發文日期:民國111年01月27日
承辦單位:學務處課外活動組
承 辦 人:李小姐
聯絡電話:06-5718888分機522
受文者:本校各單位教職員
主旨: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內外獎助學金及就學貸款申請期限,如下表,請查照。
說明:一、煩請各班導師及系辦協助加強宣導並依期限辦理,逾期不候。
二、各類獎助學金申請期限及須檢附資料,如下表
教育部(獎、助學金)及就學貸款:
名稱 |
辦法 |
申請資料 |
申請期限 |
||
學雜費減免 (就學優待) |
各類學雜費減免施辦法 |
申請表、類別佐證資料、戶籍謄本正本 註:請依規定先至課外辦理減免後,在繳費。 |
02/11(五)止 ,郵戳為憑 |
||
就學貸款 |
高中以上就學貸款實施辦法 |
對保單(學校存執聯) 註:若有需辦理減免,請依規定先至課外更單後,在辦理就貸。 |
第一批退費: 第二批退費: 02/11(五)止 |
||
學產基金(低收) |
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註:依教育部規定,自107學年度起,申請學生核發金額改至新臺幣5000元。 |
申請表、110-1成績單正本、在學證明、戶籍謄本正本、低收入戶證明 |
2/24 (四 )止 ,郵戳為憑 |
||
學產基金(急難) |
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學生急難助學金實施要點 |
申請表、戶籍謄本(全戶)、診斷證明、當年度全戶所得清單、在學證明 |
隨案辦理 |
||
校內(獎、助學金): |
|||||
名稱 |
辦法 |
申請資料 |
申請期限 |
||
特殊教育學生 獎學金 |
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 |
申請表、110-1成績單、學生證影本、個人帳戶影本、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書 |
3/21 (一)止 |
||
清寒學生學業 成績優良獎學金 |
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 |
申請表、110-1成績單、學生證影本、個人帳戶影本、戶籍謄本、低收證明 |
|||
捐資人等助學金 |
捐資人董事暨教職員工助學金實施辦法 |
申請表、個人帳戶影本、資格證明、戶籍謄本、註冊繳費證明 |
|||
同戶兩人助學金 |
鼓勵同戶兩人以上就讀本校助學金實施要點 |
申請表、戶籍謄本、註冊繳費證明或在學證明、個人帳戶影本 |
|||
菁英助學金 (大二轉學生) |
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註:休退學應繳還。 |
學生菁英助學金申請表、轉學考成績通知單、個人帳戶影本 |
|||
為校爭光獎學金 |
學生參與校外競賽獎勵補助要點 |
申請表、賽事規則及參賽人數證明、獲獎證明、獲獎作品或影音檔 |
獲獎賽事結束一個月內 |
||
校外(獎、助學金):可自行參閱圓夢助學網或本組網頁公告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