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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務 處 通 告
發文日期:民國110年9月01日
承辦單位:學務處課外活動組
承 辦 人:李小姐
分 機:06-5718888分機572
受文者:全校教職員
主旨: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期限,如下表,請查照。
說明:
教育部(獎、助學金):
名稱 |
辦法 |
申請資料 |
申請期限 |
弱勢(圓夢)助學金 |
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|
申請表、戶籍謄本、109-2成績單(新生免附) |
10/14 (四)止, 郵戳為憑 |
就學優待減免 |
各類學雜費減免施辦法 |
申請表、類別佐證資料、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|
9/10(五)止,新生9/17(五)止,郵戳為憑。 就貸:多貸生活費者8/27前繳交,逾期為第二批退費。 |
就學貸款 |
高中以上就學貸款實施辦法 |
對保單(學校存執聯) 註:若有需辦理減免,請依規定先至本組辦理更單後,再辦理就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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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產基金(低收) |
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|
申請表、109-2成績單正本、在學證明、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、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|
9/29(三)止 ,郵戳為憑 |
學產基金(急難) |
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學生急難助學金實施要點 |
申請表、戶籍謄本(全戶)、診斷證明、109年度全戶所得財產清單、在學證明 |
隨到隨辦 |
校內(獎、助學金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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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 |
辦法 |
申請資料 |
申請期限 |
特殊教育學生 獎學金 |
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 |
新式申請表、109-2成績單、學生證影本、個人帳戶影本、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書 |
10/22 (五)止, 郵戳為憑 |
清寒學生學業 成績優良獎學金 |
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 |
新式申請表、109-2成績單、學生證影本、個人帳戶影本、戶籍謄本、低收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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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資人等助學金 |
捐資人董事暨教職員工助學金實施辦法 |
新式申請表、個人帳戶影本、資格證明、戶籍謄本、註冊繳費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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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戶兩人助學金 |
鼓勵同戶兩人以上就讀本校助學金實施要點 |
新式申請表、戶籍謄本、註冊繳費證明、個人帳戶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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菁英學生助學金 |
菁英學生助學金實施 辦法(含學業、運動、證照類等;休退學需繳回)註:僅大一新生須備件親辦。 |
新生菁英助學金申請表、資格證明、個人帳戶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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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校爭光獎學金 |
學生參與校外競賽獎勵補助要點 |
申請表、賽事規則及參賽人數證明、獲獎證明、獲獎作品或影音檔 |
獲獎賽事結束一個月內 |
※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組,分機5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