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09學年度第二學期「就學貸款」辦理時程及注意事項,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於規定期限內辦理
學 務 處 通 告 發文日期:民國110年01月13日 承辦單位: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承 辦 人:李小姐 受文者:全校教職員、系所 主 旨:有關109學年度第二學期「就學貸款」辦理時程及注意事項,敬請老師 加強宣導。 說 明:
多貸之學生若逾規定日期110年2月5日繳交,無法如期於學期初退費,不得異議,請自行負責;並為第二批(學期中)退款。
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組,分機522、52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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